铜陵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(第二号)
发布时间:2020-01-30 来源: 浏览次数:1658
铜陵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
(第二号)
为落实安徽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,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,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二、全市所有景区景点、游乐场所、娱乐场所、室内运动场所(包括电影院、KTV、网吧、商业促销会等)暂停营业;三、全市图书馆、博物馆等公共场所暂时关闭,全市宗教场所暂停群众性宗教活动;四、全市酒店、宾馆无条件接受宴席、房间的退订退费;六、 动员群众戴口罩出行,动员自疫区返乡人员居家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,尽量减少外出。